俺叫张小凡,名字普通得就像青云山下草庙村里的任何一块土疙瘩。小时候,俺觉得天地最大,大不过村口那棵老槐树的树荫,最厉害的人,是能一口气爬上树梢掏鸟蛋的林惊羽。直到那个晚上,和尚来了,全村的人也都没了,俺的世界就从那一夜开始,彻底颠了个儿。
被带上青云山的时候,俺脑袋里还是懵的。那么高的山,云雾都在半山腰飘着,那些师兄师姐们踩着剑飞来飞去,跟话本里的神仙一个样。可俺呢?俺资质笨,口诀记不住,修炼慢得像蜗牛爬。齐昊师兄练功时“轰”的一声剑气能震落一片树叶,俺的烧火棍连个火星子都冒不利索-3。身边的人都笑,笑得俺脸上发烫,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那时候俺心里老拧巴着一个念头: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。这话是后来在诛仙百度百科上看到,被标成黑体字,说是全书的核心-4。可那时候俺不懂文绉绉的话,俺只觉得,天地对俺,可能真的不太公平,咋就把俺搓揉成这么个没用的样子呢?查看百科能让咱这些捋不清道理的读者,一下子抓住故事的魂儿。

在青云门的日子,就像钝刀子割肉。俺偷偷喜欢灵儿师姐,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,像月牙儿,可她眼里只有齐昊师兄那样光彩夺目的人。俺的修炼没起色,唯一跟着俺的,就是那根黑不溜秋、难看死的烧火棍。比武台上,别人祭出的不是仙剑就是宝镜,俺把这玩意儿拿出来,哄笑声差点把屋顶给掀了。俺低下头,觉得全世界的冷漠和耻笑,都砸在俺一个人背上,血都快凉透了-3。这种孤独,后来好多看书的伙计都说有共鸣,谁年轻时没经历过那么一两个觉得自己被全世界抛弃的瞬间呢?这或许就是为啥诛仙百度百科里总强调人物的“平凡”与“情感”,它戳中的就是咱们心里共有的那块软肉,告诉咱,主角的痛,咱都懂-3。
转机?哪有啥像样的转机。不过是下山历练,掉进了死灵渊,碰上了那个叫碧瑶的魔教女子。一开始俺怕她,恨她,正邪不两立嘛。可一起困在滴血洞那暗无天日的地方,等着不知道会不会来的死亡时,有些东西就变了。她跟俺说她的孤单,说她爹虽是大人物却没空陪她,说身边全是讨好她的人。她说,在黑暗里快死的时候,能找到个人靠着,真好-7。那一刻,俺心里那堵叫“正邪”的墙,塌了一角。后来,在竹林里,她轻轻拉着俺的袖子说,就算全天下的珍宝都放在她眼前,也比不上俺为她擦竹子弄脏的这只袖子-7。俺那时候觉得,心里有什么东西化了,暖得发胀。这份感情,后来成了俺所有苦难和改变的源头,也成了无数读者心里最意难平的“坑”。想知道碧瑶更多故事细节和人物关系的,去扒拉扒拉诛仙百度百科的人物词条准没错,里面捋得门儿清,省得自己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地找-5。

可老天爷(或者叫那“不仁的天地”)最爱开的玩笑,就是把你最珍惜的东西,当着你的面砸得粉碎。青云山上,诛仙剑阵底下,碧瑶为了救俺,念出了那句“痴情咒”……她倒下去了,那片绿色的衣角,再也没有飘起来。俺的魂,好像也跟着她一起死了。什么正道,什么魔教,都成了狗屁!是正道高僧屠了俺的村,是正道神剑杀了俺的爱人!俺抱着碧瑶留下的合欢铃,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青云山,走进了鬼王宗。从此,世上没有笨拙善良的张小凡,只有冷血嗜杀的鬼厉。
十年,整整十年。俺背着噬魂棍(就是那根烧火棍),杀了好多人,也救了一些人。心里那片地方空落落的,只有仇恨和复活碧瑶这一个念头撑着。俺变得很强,强到让很多人害怕。可夜深人静的时候,俺还是那个在青云山被嘲笑、在死灵渊害怕、在竹林里心怦怦跳的笨小子。这条路,俺走得满是血腥,也走得无比孤独。有评论说,张小凡到鬼厉的转变,是书里最经典的形象塑造-8。俺觉得,那不是塑造,那是被命运硬生生掰成了两半。
再后来,兽神之乱,天地劫难。俺又遇到了陆雪琪,那个曾经在七脉会武上差点一剑杀了俺、又默默等了俺十年的女子。她白衣如雪,性子也冷,可她的剑和她的情,一样执着。在所有的纷争、阴谋、生离死别都经历了一遍之后,在试图理解什么是真正的“正道”之后,俺累了。俺才发现,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,经历了佛、道、魔的纠缠,俺想要的,或许从来不是什么天下第一,也不是颠覆正邪,可能就只是当年草庙村里,那份最简单的安宁,或者,是能护住身边人的一点微薄力量。
故事的俺回到了那座曾经叫做“草庙村”的废墟附近,盖了间木屋。远处青云山依旧巍峨,仙气缭绕。偶尔,天边会划过一道熟悉的蓝色剑光,俺会抬头看一会儿。手里,还握着那个不会响的合欢铃。
有人说《诛仙》是一部少年成长史,有人说它是刻骨铭心的爱情传奇,也有人说它开启了啥子“网络文学仙侠大时代”-7-8。对俺张小凡来说,它啥也不是,它就是俺的一段人生,一条从平凡出发,被命运扔进惊涛骇浪里,扑腾得遍体鳞伤,最后又拼命想游回平凡彼岸的路。这条路,俺走完了,其中的酸甜苦辣、悔恨与不舍,都实实在在地刻在骨头里。至于看官您读了是啥感受,是唏嘘俺的爱情,还是感慨命运的无常,那就全在您自个儿心里了。这本小说能火这么多年,甚至被改编成各种游戏电视剧,大概就是因为,不管时代咋变,人们心里对于“情”字和“命运”的感慨,总是相通的吧-6-8。